没借条就可以不还钱吗?法院:原被告互认就要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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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生 汪旸
找好友借钱,没打欠条,如果不归还被诉至法院,会如何判决?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,因原被告说法可以互证“借钱”行为,法院判决必须归还欠款。
案情显示,2016年12月,何某找好友周某借款10000元,基于朋友间的信任,周某未让何某出具借条,也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。后经周某催讨,何某分2笔向周某返还借款共5000元,剩余5000元何某一直未予返还。因多次与何某协商无果,周某遂诉至法院。
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,原告周某仅提供了电话录音,无其他相关证据予以佐证。但在法院依法向被告何某送达文书时,其对该笔借款的事实和金额予以确认,周某提供的证据与何某的自认能够相互印证。因此,双方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,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周某要求何某返还5000元借款的诉讼请求。
办案法官介绍,在本案中,原告虽没有借条,但在法院与被告的沟通过程中,被告详细陈述了整个借款过程,使得法官根据经验法则、逻辑规则进行判断,并据此认定双方的借款事实。
法官提醒,在民间借贷中,出借人要注意留存好相应证据,例如借条、微信、短信聊天记录、电话录音等,以便降低诉讼风险,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同时,借款人也要树立诚信意识,方能“有借有还,再借不难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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